Read Full Paper

分析師應該為投資者提供獨立的証券分析報告訊息來源,但實際情況並非始終如此。就在互聯網泡沫爆破的前夕,分析師公布買入建議越來越多,賣出建議越來越少,這不一定是因為股票的基本面良好,而是因為他們的買入建議有助於其僱主保持現有的投資銀行業務,吸引新的投資銀行業務。這引起了監管機構的注意,於是2007年美國監管機構引入了針對分析師在証券分析報告上的利益沖突提出的新規則。最近的研究表明,這些規則出台以後實際上導致了分析報告中「買入」,「賣出」和「持有」的股票分布比以前更為均衡。

美國券商協會2711號規則是美國証監會於2002年通過的,其中比較重要的一項是禁止全美証券交易商協會(NASD)和紐約証券交易所(NYSE)的成員把分析師的薪酬與其公司的投資銀行交易挂鉤。這些成員還禁止為了吸引未來業務而向公司提供有利的研究或特定的評級或價格目標。人們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是:這個監管條例是否真正改變了分析師的行為,變得比較獨立了呢?

香港科大的陳富生及其研究伙伴 Chih-Ying Chen証明,這些規則確實改變了分析師形成股票建議的方式。研究結果表明,分析師在提出股票建議時比以前更為獨立了。

作者說:「2711號規則反映了這樣的信念:把分析師的薪酬與投資銀行業務挂鉤,會阻礙分析師形成客觀的估值和建議,促使其討好企業管理層」。「我們發現2711號規則確實強化了分析師的獨立性。頒布該規則後,他們的股票建議與股票內在價值估算的相關性變強了,而與利益沖突的相關性變弱了。」

內在價值估算,特別是殘餘收益(RIM)和市盈率與增長比率(PEG),可用於預測未來的股票回報,所以內在價值估算與股票建議的關系變強,說明分析師的建議與其說以外部影響為依據,不如說是以按照盈餘預測估算的基本面價值為依據。

在利益沖突方面,其它研究發現,隸屬於有投資銀行業務的經紀公司的分析師,將股票建議從買入級下調為持有級時較慢,而從持有級上調時則較快。作者這裡的利益沖突以外部融資需求和分析師所在公司承銷業務量為衡量標准。分析師僱主的投資銀行業務量越大,分析師的利益沖突越大。其次,分析師所跟蹤的企業對外部融資的需求越大,分析師的利益沖突越大。

作者考查了1994-2005期間400,000個月度公司數據,跨越2711號規則引入前後階段,這樣就能看到該規則引入之前和之後的效應。

結果顯示,引入2711號規則後,股票建議與基本面價值(殘餘收益或PEG模型)呈顯著正相關。但在2711號規則引入之前的年份裡,作者沒有發現股票建議與基本面價值有任何顯著關系。作者說:「這與我們的觀點是一致的,即實行2711號規則後,分析師的股票建議與相對於股價的內在價值估算有更強的相關性。」

在利益沖突方面,引入2711號規則後,沖突衡量尺度與股票建議之間的關聯度下降了30-45%。作者說:「引入2711號規則後,正相關性依然持續,但顯著變弱。這些結果表明,自該規則引入以來,利益沖突對分析師股票建議的影響已經減弱。」

他們檢驗了各種影響規則出台前後的其它因素,看這些因素能否解釋這些差異,但這些因素都不影響作者的發現。作者的貢獻在於使用會計估值工具得出的結果,對2711號規則的效應提供了比其它現有文獻更有說服力的實証依據。

作者說:「之前的研究已經証明,實行2711號規則後,分析師賣出/買入建議的百分比有大幅增減,且其建議的收益率增加。但這不足以証明分析師的推薦依據已經有變化。我們的研究結果証明,比起2711號規則引入前,分析師在股票建議中納入相對於股價的內在價值的份量多了,對投資銀行業務帶來的利益的成份少,這說明分析師的証券推薦比以前更為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