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於《信報》,2025年11月17日

辨識網絡詐騙風險信號免墮圈套

許佳龍

科大商學院署理院長;資訊、商業統計及營運學系講座教授;艾禮文家族商學教授

筆者上周談到騙徒利用科技手段,使施騙對象不虞有詐,不自覺地墮入陷阱。日前,筆者與警方合作,為科技大學內部群體做了一個防騙講座,了解到無論是香港本地人抑或在港內地人(包括內地學生和「港漂」專才),都無差別地受害,但兩者被騙形式有所不同,當中一些行騙手段與防騙方法,值得談論一下。

根據警方9月中公布的數據,今年首7個月,共有24,644宗騙案,損失金額約43.4億元,相當巨大。另一方面,今年上半年,共有957名專上院校學生被騙,總損失金額逾1億港元。騙案當中,本地生及內地生的受害人數,分別佔比67.3%644名)及32.7%313名)。按宗數計,本地學生被騙人數較多,但損失金額則以內地學生較大,平均每宗騙案損失83萬元,被騙金額共達6,031萬元,佔總損失金額55.5%

本地生網購受騙 假公安騙內地生

誠然,內地學生和「港漂」專才遠道而來,很多人都不熟悉香港執法部門的運作;也普遍不了解內地公安不能跨境執法的法律制約,當騙徒假冒內地公安或香港警務人員,向受害人訛稱其涉嫌洗黑錢,或牽涉其他違法行為,在驚惶失措下,便墮入了騙徒所設陷阱,不僅向騙徒和盤托出個人的銀行帳戶資料,甚至向對方直接轉帳。鑒於內地生成為騙徒的詐騙目標,警方去年初曾籌辦一個「護港漂」計劃,聯繫社會各界,向港漂群體傳遞防罪及防騙的信息,不失為適切的安排。

據警方資料,網購詐騙是學生最常遇到的詐騙手法,主要涉及演唱會門票及二手平台交易,以本地生「中招」人數較多;而電話詐騙如「假冒官員」則以內地生較易受騙,墮入圈套。

由於網上購物已是市民日常生活一部分,因而成為騙徒瞄準的機會,不斷設局行騙。當我們瀏覽臉書等社交媒體,不時發現,有網站忽然間推出售賣一些很便宜貨品、銷售一票難求的演唱會門票等,發散無比吸引魅力,消費者很易墮入圈套,造成金錢損失,但損失金額相對較細,有受害人甚至沒有報警。很顯然,貪便宜心理,往往成為騙徒「行之有效」的騙餌,所以,「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的平民智慧,我們必須時刻在心,築構起第一道的防騙自保屏障。

「價格便宜+批量折扣」信號

仔細思量一下,其實有一些「信號」可以協助我們提高防騙警惕之心,避免「中伏」。

首先,網購詐騙,騙徒都設法從「上當人」身上,冀在一次交易中榨取最多金錢,把行騙收益最大化,方法是通過「批量折扣」(Volume discounts)方式,引誘受害人購買更多數量,數量愈多,單價愈便宜,以此達到目的。因此,當看到貨品價錢本身已極其便宜;再加上強調「批量折扣」,形成超強消費吸引力,消費者便要提高警覺。

筆者建議,當看到這個「超級便宜+批量折扣」信號,便馬上在互聯網上搜尋,取得相關更多訊息,據此判斷是否有行騙成份。通過額外補充的訊息理性,來指導網購行為。多做一步簡單工夫,有助減少受騙機會。

犯罪發生三要素條件

令人有點沮喪的是,何以網購詐騙杜之不絕,繼續不斷有消費者「中招」?從犯罪學角度看,有一條很著名的「常規活動理論」(Routine activity theory)。該理論提出,罪案的發生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一,有動機犯罪者;二,有潛在合適目標;三,缺乏有能力的監護人(Absence of a Capable Guardian)。當這三項要素在時間和空間上重疊時,犯罪事件就會發生。

在傳統犯罪行為領域,譬如,歹徒有動機去偷錢包,縱使目標對象不經意地把銀包露了出來,他可以順手牽羊,但只要他發覺附近有監護人,有一雙「監護眼睛」,就不敢輕舉妄動,怕當場被抓。

提升「監護人」防騙保護作用

然而,在互聯網世界,網絡提供了一個可以隱藏身分,並且能夠私密對話的環境。一個人上網後,與其他人互動,現場沒有一個第三者監護人,誰也看不到聽不到騙徒向施害目標說了些什麼話,在這種缺乏監護人「監控」情況下,顯然助長了詐騙罪案發生。

因此,當在網絡上進行網購,消費者要明白,沒有一個監護人為你的消費安全作出守護。要避免受騙,就需要引入和提高監護人這個要素的守護作用。怎樣做?方法是打破只有自身和對方二人互動和溝通的封閉性環境,與第三方分享相關網購訊息,參考其他人的看法和意見,使騙徒行騙得手的機會大打折扣。這一類舉措,包括辨識網絡詐騙的風險信號,相信有助個人減少墮入騙徒陷阱的機會。事實上,在網絡安全領域,自我保護是最有效的防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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