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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是首席執行官不可或缺的特質。自信能幫助首席執行官勇於承擔風險、傳達其願景,並說服別人追隨他們。但是當自信過頭,變成自負或自大時,就可能使公司處於不利境地。

研究人員已經證明,自負的首席執行官導致其公司付出更高的收購代價,依靠內部融資而非外部融資,不適當地抬高盈利估算,並執行有損價值的兼併。

所有這些都使人提出這樣的問題:首席執行官的自大與風險承擔之間有何關係,有沒有什麼因素能緩和這種關係。李家濤和唐翌踏入這一鮮有研究的領域,考察中國首席執行官的自大現象。

作者說:「風險承擔是決策的根本,對企業的績效和生存具有重要意義。但是以前鮮有研究考察高層經理的心理特徵如何影響企業的風險承擔以及這種關係的分界條件。在非西方背景下,尤其是中國的集體主義背景下,經理心理特徵的影響也未曾得到研究。」

作者運用2000年2,790家中國製造企業的調查,證明首席執行官的自大確實增加了企業的風險承擔行為,並且存在著能緩解這一關係的因素。

在這裏,自大用首席執行官對公司過去半年財務績效的過度評價來表示,財務績效則以資產回報率衡量。作者發現,自大得分越高,公司參與風險承擔行為的可能性越大,比如投資新技術或高科技。

當首席執行官有更多的裁量權或迴旋餘地可以自行其事時,這種關聯就更強。在首席執行官兼任董事會主席的公司裏,裁量權更大,進而加劇首席執行官的自大和公司風險承擔行為之間的關聯。按研發強度衡量,有更多無形資產的公司,也賦予更多的裁量權。但在歷史較悠久的公司和規模較大的公司,這種效應減弱。

市場特徵也影響到裁量權。如果市場「慷慨大方」,即能夠支持持續增長,就會提高首席執行官的裁量權。持續增長以過去五年平均行業增長率衡量。當市場呈競爭性和異質性時以及市場不穩定和不確定時,其效應是相似的。

也有中國企業的獨特特點所帶來的效應。由政府委任的首席執行官裁量權少一些,因此在首席執行官的自大和公司風險承擔行為之間表現出較弱的關聯。國有性質有相似的效應,但效應不突出。

作者說,結果證明,企業應採取措施確保首席執行官的自大受到遏制。

作者說:「自信對首席執行官是必不可少的,適度的自信有助於驅策高管取得原本不可能取得的成就。但是當高管做過了頭,自我膨脹,由此造成的自大可能會有嚴重的後果。如果企業允許一位自我膨脹的首席執行官掌握太多的裁量權,那麼自大可能會對公司的決策產生強烈的影響,並可能導致不適當的風險承擔行為,進而可能顯著影響企業的績效。」

「在這種情形下,公司可能需要安排治理結構,比如使董事會保持警惕,將董事會主席和首席執行官的職務分開,以此監督首席執行官的過度自信行為,並保護公司免於以自我為基礎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