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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计惯例而言,强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可能有助于营造平等竞争环境,但是在正式采用该准则之前的过渡时期也为管理者提供了选择股票发行时间的机会。

这是汪诗蘅和Michael Welker考查15个国家的上市公司在采用IFRS之前的三年过渡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后得出的研究结论。他们发现,如果采用IFRS对账面净收益产生负面影响,在采纳IFRS之前的三年过渡期内,公司发行股票的可能性提高。

这是因为,在采纳IFRS的第一年年末,公司必须披露两套财务报表,一套根据当地会计准则编制,另一套根据IFRS编制,于是造成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两套财务报表之间所报告的净收益的差异可能会促使投资者重新评价公司的股票。但是,管理者在披露差异之前的过渡期内对这些差异有比较详实的信息,而投资者必须等到采纳IFRS的第一年年末才获知两套财务报表及其差异。这就为管理者提供了一个时间窗口,他们在此期间掌握的信息比投资者多,并能利用这一窗口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融资时机决策。

作者研究了澳大利亚和欧洲14个国家2,916家上市公司,并找到了这方面的依据。依据IFRS准则报告的净收益相对于依据本地会计准则报告的净收益下降幅度越大,公司就越有可能在披露净收益的下滑之前发行股票。

在一个国家里把所有上市公司按账面净收益的下降幅度进行排名,如果一个公司净收益下滑幅度的排名从前25% 上升到前75%,其股票发行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5%以上的概率从5.9%上升到8.2%。股票发行金额超过本国90%以上的公司的概率从5.2%上升到7.4%。发行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以上的概率从17.5上升到22.3%。

在发行规模上,净收益的下降幅度的排名从前25% 上升到前75%,发行金额从总资产的8.% 上升到总资产的10.2%

作者注意到,基于采用IFRS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对股票发行提供的有利时机,有紧迫现金需要的公司借此机会发行股票的可能性十倍于没有紧迫资金需要的公司。

作者说:「尽管紧迫的现金需要无疑是发行股票的最主要动机,采纳IFRS带来信息不对称对融资时机的选择有着显著的影响。」

「会计准则变化引发证券价格的振动,进而影响股票发行。这一发现说明,时机选择和信息不对称在公司融资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

这一结果对监管机构和投资者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尽管澳大利亚和欧洲的监管机构力促上市公司及时就采纳IFRS可能带来的影响提供信息披露,但部分市场调研显示,投资者显然没有得到这些信息。

「监管机构可能应该考虑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过渡期披露更全面的信息。我们的研究发现也提醒投资者,在选择强制采用IFRS的国家,应留意公司在过渡时期的融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