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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保証已經成為商業和服務網站普遍存在的特征,在這些網站,消費者需要提供個人資訊。這些保証的有效性如何?這些保証實際上能夠引誘消費者分享自己的數據嗎?

香港科大的許佳龍及其研究伙伴Hock Hai Teo和Sang-Yong Tom Lee開展了首個實地實驗,在真實生活場景而非實驗室中,檢驗隱私保証的有效性,並發現,盡管隱私保証鼓勵消費者披露更多個人數據,但也有權衡因素。

作者說:「向消費者收集個人資訊是電子商務一個不可避免的元素。互聯網商戶需要消費者的資訊來交付產品,研究消費者檔案,並提供個人化服務。對消費者而言,這既有好處也有風險。好處是能獲取更方便的服務,並節省交易時間和搜索成本。風險是消費者無法保持匿名,因而面臨與資訊濫用相關的一系列新風險。」

如果公司採用公允的資訊規範,並通過隱私保証措施,把這些規範告知消費者,那麼風險就可能會降低。隱私保証措施就是公布在網站上的隱私聲明,在有些網站上,則是獨立第三方提供的隱私標誌。作者把注意力轉向這個方面。

他們通過一家新加坡市場調研公司進行實驗,檢驗隱私聲明和標誌的有效性。該實驗通過電子郵件邀請大學生參加一項移動計算產品的調查。學生不知道自己在參加實驗。

作者操縱學生收到的隱私保証的種類,並向學生支付1-9新加坡元資訊披露費,如果學生願意填寫之後的跟蹤調查,則再支付20新加坡元。要求學生提供的個人資訊數量從4項到23項不等,但所有學生都必須提供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門牌地址和國籍。

結果証明,隱私聲明與金錢刺激引誘了較多的披露,預測披露概率分別升至96.94%和98.48%(原先是90.33%,數據未經處理)。隱私標誌的效應沒有如此顯著,當隱私標誌伴有隱私聲明時隻增加了一兩個百分點。

不過,要求人們披露太多資訊顯然會令人卻步 - 當參與者不得不回答13項或更多(調查中的平均項數)資訊時,披露概率大降至34.5%。

作者說:「人們在隱私問題上進行風險和利益權衡。公司可以提供金錢刺激來提高利益,不過這樣做顯然成本很高,並可以用隱私保証或減少收集消費者資訊,來減低交易風險。索取資訊的負面效應尤其值得注意,因為它意味著,公司應該盡量減少資訊的收集,否則消費者可能會退出在線交易。」

「因為查閱隱私聲明的人士較有可能為了參與在線活動而披露資訊,所以公司就有商業上的動力來遵循公允的資訊規範並強化其隱私聲明,同時說服人們查閱在線隱私公告。」

不過,隱私標誌的發布者可能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提高消費者對其標誌的信任度,比如更積極地監控侵權,這是因為,與隱私聲明相比,隱私標誌對資訊披露沒有非常顯著的影響。

研究結果背離較早的研究,那些研究發現,隱私聲明對消費者行為沒有影響。作者強調,他們的研究發現是從實地情況下取得,而有關的隱私保護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自我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