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的强制拍卖为何及何时导致低价拍卖?虽然众所周知,低价拍卖折让是存在的,且折让会很大,但很难确切地知道强制拍卖何时会导致低价拍卖折让。全行业或特定资产的负面冲击影响到该资产的供需,通常就会触发强制拍卖。例如,法拍和破产拍卖往往发生在房价下跌时,这就很难将强制拍卖所带来的价格效应与剧烈冲击所带来的效应分隔。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将供需效应分开。
Steffen Andersen和Kasper Meisner Nielsen利用丹麦继承案件方面的特定制度环境,探讨强制拍卖转化成低价拍卖的情况。他们的“天然实验”研究了由屋主猝死导致的房产拍卖。《丹麦继承法》规定,遗产必须在死者身故12个月内在遗嘱检验法院交割。因此,猝死者的房屋要被迫出售,或被迫转给受益人。
这些情况使研究人员能随机抽取屋主,确保个人及房屋特征具有外源性。其次,猝死导致的强制拍卖与房屋的当前供求无关,便于Andersen和Nielsen识别按低价拍卖折让发生强制拍卖时的市场条件。第三,由于12个月的截止期限,研究人员得以辨別為紧急拍卖。总体而言,这些特征确保了样本中的拍卖是由意外事件触发的,便于研究人员确定何时强制拍卖导致了低价拍卖折让。相比之下,先前的文献估算了财务困境、互惠基金流出、破产或法拍造成的强制拍卖折让。
为了研究强制拍卖的效应,研究人员采用房地产经济学的标准方法,用房屋特征(室内面积、建筑年限、房间数量等)和时间效应等因素解释房价波动。本研究揭示了强制拍卖可造成8.9%的平均折让。该折让随着12个月期限邻近而提高。猝死后不久房屋按市场价拍卖,而在截止期限前三个月内拍卖,平均折让为14%。
虽然市场询价随着销售持时而下跌,但定价模式表明,单是这一因素并不足以导致上述估算的折让。根据销售持时效应的另类假设,预期会看到较早强制拍卖发生溢价,而较迟强制拍卖会发生折让。恰恰相反,研究人员注意到,较早的拍卖按市场价发生,而较迟的拍卖按深度折让进行。他们研究了市场条件如何影响到折让,发现在房价上涨10%或以上的年份,拍卖的平均折让为7.5%,而房屋价格下跌的年份,平均折让为12.6%。因此,在房价下跌的萧条年份,折让要大5.1%。有关景气年份房价折让的研究结果,强调了这一事实:即使没有影响房屋需求的负面冲击,在紧急拍卖时也会出现折让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