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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治理问题变得日益重要,股东权利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成为一个日益受到关注的课题。理论上,股东权利大,应该能减低股东所要求的资本成本,并减少过度投资,但迄今为止尚无支持这一结论的证据。现在,一项新的研究表明,实际情况可能确实如此。

陈建文、陈治鸿(香港科大前博士生,目前任教于香港城市大学)和魏国强依据1990至2004年美国上市公司的数据,考查股东权利和股东的资金成本的关系。他们发现,较强的股东权利显著降低了股东的资金成本,假定其他情况不变,把股东权利从偏低加强到偏高,股东的资金成本可以降低34个百分点。

他们对两个变量都采用了特定的衡量尺度。股东权利以公司治理指数衡量。公司治理指数则包括公司章程里反收购以及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数目。较高的公司治理指数,代表权力对管理层倾斜,削弱股东的权利。

股本的资金成本则从股价和分析师的盈余预测推算出来。该研究还考虑公司的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显示管理层制定投资决策有多大自由度。当现金流有限时,管理层不得不向外部寻求额外资金,从而使他们受到外部监控。如果现金流较高,他们就能在内部取得项目资金,但这要冒因过度投资而对现有股东造成潜在损害的风险。

当「代理问题」发生时,也就是管理层违反股东的利益行事而过度投资时,股东权利和自由现金流就会交互影响到股东的资金成本。

作者说:「如果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都存在,管理层拥有私有信息,且隐藏该信息时,那么,薄弱的治理机制将增加公司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并增加股本成本。」

「权利平衡向管理层倾斜降低了公司收购机制对管理层的约束力。因此,更多反收购条款的存在,将允许管理层以各种形式侵占股东的利益。」

股东权利对此可以起到牵制作用,来自美国公司的数据也证明股东权利的益处。当反收购条款的数目(1-17项)上减少10项时,股本的资金成本降低3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中等公司的价值可以提高了6.8%以上。

这个研究的主要优点是以公司自主设定的治理机制为主轴,而不是监管机构强制规定的机制。在研究方法上,公司的自主行动会有产生自我选择问题,但作者做了大量的严格检验,得出了相同的结果。

作者说:「我们发现,当自由现金流造成的代理问题最严重时,股东权利在降低资金资本时所起的作用最大。研究结果提供了进一步的实证依据,证明正如理论所预测的那样,公司治理机制、代理问题和股本资金成本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