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闡述香港如何針對兩大痛點,發揮獨特優勢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作為綜合型國際金融中心的獨特地位,以及廣受讚譽的商貿優勢,將為這個城市發展成亞洲綠色金融樞紐奠下穩固基礎。
香港的金融服務信譽優良,體系完善,有能力應對綠色金融行業發展所面對的兩大痛點:品質保證與標準制定,以及推廣與認知。
把名不符實的投資項目或金融產品「漂綠」(Greenwashing),已成為全球需應對的問題,但香港可擔當制定標準、評審認證和進行廣義釐定分類等重任,克服相關挑戰,許正宇指出:「這將可成為我們的優勢」。
制定標準
過去數年,相關部門已採取多項主要舉措,致力實現此願景。舉例,香港品質保證局於2018年1月成立「綠色金融認證計劃」,為綠色債務工具(例如債券及貸款)發行人提供第三方認證服務,計劃的制定過程參考了多個有關綠色金融的國際及國家標準,並兩度拓展範圍,進一步涵蓋ESG(環境、社會和管治)及綠色基金。截至2020年10月,計劃已發出共49張綠色金融發行前證書和九張綠色金融發行後證書。
此外,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亦於2020年5月成立,負責就監管政策和市場發展提供策略方向,務求把現時所有跨機構的合作提升至更高層次。
許正宇表示,綠色金融現時並無統一的全球標準,因此督導小組能對制定這方面的標準和框架發揮重要作用。他稱:「歐洲、亞洲和美國均有各自的框架,香港是否亦應制定相應標準?若全球設有一致框架,供各地參考,我們將可以此為基礎,加以改良。」
制定標準和框架,將可推動行業邁步向前。許正宇說:「若能在同一框架下比較不同標準,則可產生顯著成效。」
除政府支援外,要壯大綠色金融市場,亦有賴私人領域和個人層面協力而為。
樹立榜樣
有鑑於此,香港政府已採取具體措施,透過資助計劃和發行綠色債券,發展香港的綠色金融行業。2018年,政府推出「綠色債券資助計劃」,翌年更首次發行政府綠色債券,市場反應踴躍,超額認購多達四倍。
為香港以至亞洲區內的潛在發行人樹立典範,政府計劃於2020至2021財政年度起五年間,因應市場情況發行總值660億港元的綠色債券。此舉同時彰顯政府對可持續發展的支持,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
許正宇解釋:「『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之主要目的,是透過鼓勵在香港資本市場為綠色項目融資的機構,推廣本地的綠色金融發展。」
此外,計劃所發行的優質綠色債券符合國際標準和指引,並廣受全球投資者認可,期望能藉此帶動本地的綠色投資市場發展。
「『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亦有助喚起社會大眾對綠色債券的興趣與關注,增進他們在此領域的認知和理解。」
要解決這項難題殊非易事,他續指:「困難之處在於很多人認為這純屬企業合規範疇,而且只需投放金錢即可,因此往往視之為一項公司須自行處理的企業社會責任,但我認為香港恰恰可以提供解決方案。」
首先,香港坐擁金融中心地位,法治制度優良,是理想的投資地點,因此能吸引不少新公司於本港市場推出綠色投資產品。許正宇認為香港可為金融服務供應商和專門購買綠色資產的投資者提供全新的發展空間。
許正宇說:「我們所擁有的條件能吸引投資者,並有利其壯大發展。透過釐定標準和由政府引領發行綠色債券,香港正在發展成為綠色金融樞紐的道路上穩步前行。」
加強推廣
另外,他坦言大眾開始意識到氣候變化對各界所帶來的影響,包括對社會和健康的影響,而政府不能一直為此承擔費用,反而社會大眾有必要加強認知,盡己之任,主動為環境和個人健康負責。
許正宇指疫情切實起著催化作用。他說:「我認為綠色金融不是再只聞樓梯響。新冠肺炎大流行,喚起公眾對健康議題和環境風險的關注。過去人們以為這些問題與己無關,但他們現在意識到健康和環保問題能帶來切膚之痛,不得不予以正視。」
許正宇表明各公司應視ESG和綠色投資為一種附加價值,而非只為符合規定或履行責任而存在。
就盈利而言,企業必須代入新一代的思維方式行事,他們的價值觀有別於過往世代,渴望帶來正面改變,致力創建更美好的地球和社會,因此期望所合作的公司能實踐此理念。他比喻道:「試想像若公司與員工理念相同,員工便會在工作上全力以赴,此原理套用於投資者身上亦然。」
許正宇強調,綠色金融正逐漸於香港萌芽扎根,但要令其蓬勃發展,必須擁有前瞻思維。他說:「公司必須在本份以外多加努力,堅定決心,高瞻遠矚,才能恆久致遠,達致理想成效。」
透過釐定標準和政府發行綠色債券,香港正在發展成為綠色金融樞紐的道路上穩步前行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
樹立榜樣‧加強推廣
政府綠色債券計劃
計劃的借款上限為1,000億港元,集資所得將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為工務項目融資或再融資,從而為環境帶來裨益,實現香港的可持續發展。綠色債券框架表述政府如何運用債券發行所募得的資金,改善環境和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
債券資助先導計劃
為期三年的計劃於2018年5月推出,吸引海內外企業來港發債(包括綠色債券),將適用於首次在香港發行債券的合資格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