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拮据往往被说成是阻碍创业的最主要因素之一,但他们究竟面对什麽真正困难呢?
对丹麦创业者(其中有些人在意外继承遗产後创业)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财务拮据本身可能不是问题核心,而创业者的低素质倒可能是决定因素。
这项研究比较了“拮据的”创业者(指获得意外之财後的自雇人士)及“不拮据的”创业者(无意外之财的创业人士),包括其业务的存续比率丶企业利润和个人总收入,发现後者存续时间较长,创办企业五年後的利润和收入都相对较高。
作者Steffen Andersen和Kasper Meisner Nielsen认为,这对决策者是有参考价值的。
作者认为:“虽然其他研究表明,财富少的家庭被排除在资本市场之外,但这并不表示决策者应向他们提供贷款便利。补贴式信贷抵消了资本市场的约束作用,因而可能会降低效率,因此阻碍组建公司的因素可能是创业者素质低,而非融资管道。”
作者通过丹麦一套独特的资料组合,将意外之财与意外遗产区分,并考察意外之财与创业活动的关系。
根据1995-2001年数据,他们找出304名拮据创业者,并按照年龄丶性别丶学历和创业前的收入与财富,将这些人与人数相当的不拮据创业者匹配。
这两组创业者都在同一时期创业,但一年後,仅有64.1%的拮据创业者仍在经营,而仍在经营的不拮据创业者达到75%。五年後,拮据创业者业务的存续比率是41.9%,不拮据创业者为50%。
在同一个五年期内,拮据创业者的企业利润平均低22-39%,个人总收入低5-20%。
作者还对比了拮据组与组建企业後不久继承遗产的不拮据创业者,以评估财富本身能否解释上述结果。结果依旧:这些不拮据创业者仍然存续更久,绩效更佳,说明财富多寡并非创业的致胜因素。实际上,继承遗产後,他们的利润上升了大约10%。
作者说:“我们的研究提出的疑问包括,扩大和收窄融资管道的政策,即资本市场的限制,是否真会影响到有好想法的创业者创业。我们的研究对鼓励向拮据个人创办企业提供优惠表示怀疑。”
但他们补充:“并不是每个有好项目的人都能成功为项目取得融资。资本市场的限制可能阻碍一些有好项目的创业者创业,而放款人可能认为不向他们提供资本是最佳选择。尽管如此,要推动更多人创业应着眼於以消除限制或歧视,而非拓宽融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