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的偏差行为,比如盗窃丶上班迟到丶吸毒和欺负同事,每年都给组织机构造成数十亿美元的损失。但是,尝试查明和解释问题的诱因往往徒劳无功,无法得出确凿的结论。
据认为,一个重要因素是员工的自尊水平,但是这一观点背后的理据尚未得到充分证明,比如,自尊心强的人不太可能参与偏差行为,或自尊心弱的人更有可能以偏差行为对环境压力源作出反应。不过,一项新研究从新的角度研究了这个问题。
D. Lance Ferris丶Douglas J. Brown丶连汇文和Lisa M Keeping所做的一项研究认为,以前的研究结果有局限,是因为“自尊”的定义不够完整。他们认为,自尊不仅有高低,而且与背景相关。
作者说:“一个人的整体自我价值感与特定领域相关时,比如工作场所的能力,只要一个人在该领域的成败决定其整体自我价值,就存在权变自尊。
“我们认为,一个人的自尊由工作场所的能力决定时,了解自尊与偏差行为之间的关系就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自尊取决于工作场所任职领域的人,比并不取决于与此的人,更有可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约束。
“一个人的自尊由工作领域的能力决定时,他会力求表现优异,借此证明自己的能力,并避免会给人以无能印象的行为。在这类情况下,偏差行为会产生极度的羞耻感,并直接威胁到一个人自我价值感的核心。
“关键是,自尊心强或自尊心弱的人都有这种情况,我们认为自尊心弱的人不会参与偏差行为。
“然而,一个人的自尊并非与工作场所的能力相关时,就会参与自我一致行为,或对角色压力源作出负面反应,而不考虑其自我价值感的后果。权变自尊因而缓和了自尊对偏差行为的影响。”
在一次对通过广告招募的123名员工进行的多源调查中,作者证明情况属实。员工回答最初的调查,过两周,再评估其自尊,并在六个月后,评估其偏差行为。调查还要求其生活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评价员工的自尊在何种程度上取决于工作场所的表现。
研究结果给这一论点提供了依据:高度的权变自尊削弱了自尊与工作场所偏差行为之间的负面关系。但是,检验两个相关观点--角色模糊和角色冲突也起到一定作用--却无法得出确凿的结论。研究表明,角色冲突有初步支持时,角色模糊并不重要。而自尊和权变自尊都很弱时,角色冲突与工作场所偏差行为的相关性最强。
作者断定:“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工作场所权变自尊低时,整体自尊与偏差行为相关”。
经理可以通过提高工作场所权变自尊来作出回应,不过作者又退一步说,这可能会引起争议,工作场所权变自尊的利弊还需要进行更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