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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装或季节性商品市场,比如服装和化妆品,或者以充斥大量新产品为特征的市场,比如汽车和电子产品,制造商和零售商都面临一个问题。他们如何知道产品是否会吸引消费者?

制造商通常有更多的资源,可以通过市场研究、产品测试等方法获得这些信息。因此,他们可以通过信息共享,以促使零售商订购更多数量的产品。

香港科大的郭亮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Ganesh Iyer通过严谨的博弈论模型,来研究制造商用以影响其零售商行为的信息收集以及信息共享策略。

他们研究两种信息收集的形式:1) 受限形式,指制造商只能或者收集无穷多的信息或者完全不收集任何信息;2) 灵活形式,即信息收集的过程是连续的:制造商每当获得新的信息都可以决定是否继续收集或者马上停止收集。

这些信息收集形式的影响取决于收集到的信息是如何共享的。作者考虑了两种共享形式 - 强制性的和自愿性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制造商都可能会有一种「战略性无知」的动机。也就是说,如果信息共享会导致零售商减少订单,那最好还是不要共享(甚至不要收集)信息。

在诸如宝洁等公司采用的强制性共享形式下,制造商承诺与零售商共享所收集的所有信息。这使制造商和零售商对消费者需求有同等认识,但没有赋予制造商任何显著的优势。因此,要保持对零售商某种程度的掌控,作者建议制造商采取灵活方式获取信息的策略。

作者说:「强制性共享使制造商只能通过控制信息获取的过程来影响零售商的认识,因而他们只应在具备这种战略控制能力的情况下才去收集信息。」

「当信息收集过程是连续进行时,制造商能在信息获取过程中施加自我限制,以抑制自己获取完全的信息。为了影响零售商,制造商可以在已获取的信息足够有利时,或在极度负面的结果发生之前,停止收集信息。因此,『战略性无知』是可以用于管理渠道关系的一种新机制。」

另一方面,在自愿性共享形式下,制造商保持能在已获取信息的内容揭晓后决定是否共享的自主权。这使得制造商有获取更多信息的意愿。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

作者说:「获取更多信息是一把双刃剑,当且仅当平均而言能促成更多零售订单时,它才能增加制造商的事前回报。」

对于制造商应如何对信息收集技术的变化作出反应这个问题上,这些研究发现尤其有用。随着制造商从邮寄调查等常规方法转向在线调查等连续收集信息的方法,他们应该在承诺共享信息时收集更多信息,而在没有该承诺的时候收集较少的信息。

作者说:「对于下游信息共享设置了较多正规强制性安排的公司,比如宝洁公司,通常在信息收集上应该较为保守,尤其在他们不具备对信息生成过程实行连续控制的技术手段时。」

此外,如果对于消费者对产品的吸引力有很大不确定性时,那么最好还是承诺强制共享信息,因为这会给零售商传递一个良好的信号。在时装和电子消费品市场,有很多显著的关于强制性共享的成功案例。作者说:「强制性共享可作为一种自律手段,保证收集更少的信息,这在产品失败概率较高时反而可以促使零售商订购更多数量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