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于《信报》,2026年6月8日

网约车牌照多寡不影响车费定价

许佳龙

科大协理副校长(学术发展);信息、商业统计及营运学系讲座教授;艾礼文家族商学教授

运输及物流局日前披露网约车服务的规管细节,建议现阶段发出1万个牌照。对此,有意见认为,政府的决策过于保守,因为这个数目上限与目前据说已提供载客服务的网约车数目达3万,有着显著差距,因而认为只有1万个牌照,日后网约车的车资价格恐难免飊升。

笔者不拟于本文评论1万个牌照是否足够、合适,相信政府有反复的决策考虑、盘算与理据,反而打算对外间一些有关发牌数目的误解——即牌照数量与车资价格直接挂钩的断论,作出纠偏。

记得笔者在本栏谈及包括加密货币在内的利伯维尔场定价机制,是建基于市场供求定律,由供应与需求因素决定,但大前提是,除了市场信息透明、资源自由流动、产品具替代性外,市场还必须不存在垄断力量、或具影响力的机构在背后操作与干预。换言之,按利伯维尔场原则,通过供求定价的决定性「市场权力」,是均衡分布的,交易双方按供需变化进行交易,即可直接在市场上有效定价。

不过,上述定价机制所形成的有效价格,在网约车服务市场未必成立。

「幽灵外卖」利益争夺

进一步解释前,我们不妨先看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4月中,就「幽灵外卖」系列案,对7家内地电商平台,包括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原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等作出巨额罚款,并责令这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9个月不等。

细看这宗行政判罚案件,事缘那些没有实体店的「幽灵店铺」,在大型电商平台上开设虚拟蛋糕店,这些店铺背后通常装有「转单软件」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 )数据接口。当消费者下单时,订单数据会自动、实时同步传送到转单软件中,进入转单软件后,在该软件上注册的成千上万家线下制作坊,相继竞投。最终,当平台弹出订单,那些在线下的隐蔽(往往也无食物生产牌照)实体蛋糕小作坊,争相出价,最后由价低者获得订单。

国家市监总局指责上述7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经调查属实,遂作出惩处。

第三方影响定价

很显然,在「转单第三方」所建构的生态中,小作坊(接单端)与网约车司机的运作逻辑几乎一模一样。从现实环境角度推断,假设消费者付出200元费用,主流电商平台抽取20%佣金(40元);幽灵中介店(不事制作)纯靠转单净赚取100元;实际制作小作坊经过多重克扣,包括使用转单软件手续费和快递运费,最终可能只得50元收益。对小作坊来说(也可引伸对网约车司机而言),收费价格的厘订,绝非出于利伯维尔场供需直接定价机制,基于个中有第三方影响了市场价格的成份。

在香港的网约车市场平台,笔者观察到平台商比较集中化,且通过并购形成潜在的经营垄断性。当市场出现一家或平台独大的情况下,这家带有寡头式垄断色彩的经营者,便有影响市场定价的能力。

拆帐分成博弈

据笔者预订网约车服务的体验,当下了单,接单端的司机往往不积极前来,彷佛在等候可以收取更多车费的远程服务,有时甚至索性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最主要的原因之一,笔者相信与定价有关,当中涉及司机与平台之间的拆帐收费。

很显然,在拆帐分成上,当平台商的经营带有寡头垄断性,其取得高分成比例的优势愈大,有能力按情况进行调控,把利润最大化。因此,当大家以为牌照少,车费定价会飊升;牌照多,车费定价可以大幅下调,这个推断只是一厢情愿想法。

诚然,目前确实有不少人对的士服务感到不满,倾向使用网约车服务,希望政府发出更多牌照,最终完全替代的士服务。笔者认为,在当下的网约车服务市场领域,有不少脱离现实的「遐想」和愿景,譬如以为牌照数目直接影响车费定价,但事实上,车费定价并不一定简单由市场供需定律直接决定。当平台商作寡头垄断式经营——这种垄断性也带有自然垄断成份,一旦出现了独大的经营者,即使消费者付出高车资,司机未必相应受惠。

网约车市场需平衡利益分布

因此,更多网约车牌照、更多网约车司机,对司机来说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会影响司机的定价能力,更多由司机转移到平台经营者而非终端客户手上,到最后,消费者可能要付出更高车资,但司机所得反而更少,收益的大额,尽入中间平台商囊中。

走笔至此必须指出,笔者并非表示,这种情况目前已告出现,而是指出平台经济,尤其是在一个有独大经营商的双边市场上,平台所采用的非对称定价策略,会倾向依赖平台一方收取较高费用。换言之,平台可以拥有更大的定价与调控能力,使得整体收益未必会适切地回馈到消费者或司机手里。

究竟香港未来需要多少个网约车牌照,相信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和数量化分析;然而,只有对网约车市场,包括平台经营和双边市场上相关价格形成机制全面了解,才能够作出符合各持份方利益的合理而平衡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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