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大商学院通讯第62期
Biz@HKUST 44 // 專題 // 灼見 首先,證據顯示最富有人口 (1%) 的排放量是最貧窮人口(最底的 10%)的 175 倍 4 。家族企業可採取更積極的措施減少業務產生的碳足跡。 第二,家族企業可對政府和監管機構發揮政治影響力,以推動結構改革,例如就 碳污染及用水方面採取更嚴格的政策以及對污染用水的公司處以更高罰款。 第三,家族企業可直接施加壓力,要求公司披露氣候風險評估及實現這些目標的 政策和策略。同樣地,他們可與客戶顧問討論有關標準,以重視及尊重環境的態 度管理財富。 第四,家族企業可主動把拒絕就氣候風險採取行動的公司撤資,並將有關決定公 諸於世。目前,擁有總計 8.8 萬億美元財富的 59,524 位富人 5 及 1,101 個組織 已從具有爭議活動的公司撤資。 第五,家族企業可自行資助、捐款或直接投資於氣候解決方案。這些解決方案很 多是新穎而昂貴的,並且需要持續注入資本以解決與氣候有關的問題。 第六,他們可提高意識並促請其他家族企業作出改變。許多家族企業已經在現有 的投資框架中解決這些環境問題,然而時間緊迫,我們需要領導者更加積極。 總而言之,氣候風險正威脅著社會。最重要的是,鑑於家族企業在亞洲擁有一定 的經濟影響力,他們應擔當起道德責任,運用政治權力,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發 揮更重大更積極的作用。 圖 1:向 CDP 報告的 350 間亞洲公司的 2017 年 CDP 等級分佈 (A -領導、B -管理、C -意識、D -披露、F -未能提供足夠資料以作評估 ) 泰國 A 0 5 10 15 20 25 30 25 40 45 50 55 60 B C D F 2 2 3 1 1 2 5 9 7 3 20 53 5 45 4 23 6 3 4 8 3 37 23 新加坡 菲律賓 馬來西亞 印尼 香港 中國 碳披露計劃 (CDP) 表現 參考 1. DWS Research Institute, 2019 年 10 月 , "Why emerging markets are defined by ESG" 2. 亞洲開發銀行(2017 年 1 月)處於危險中的地區: 亞太地區氣候變化的人為因素 3. 第二章「亞洲公司的氣候披露和氣候風險」和第九 章「氣候風險因素對中國 A 股市場估值的影響」, 「低碳經濟體的可持續能源和綠色金融」刊物, Jingyan Fu 和 Artie W. Ng (Eds), Springer Nature Switzerland AG 2020 4. 自然氣候變化 | 第 9 期 | 2019 年 2 月 | 82–87 | www.nature.com/natureclimatechange 5. https://www.divestinves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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