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 - Reshaping the Future of Finance Services”
186 187 「可信任的隱形人」,擔起很多現時需要簽署合約時,需要第三方保証 才能進行的商業交易活動。 用一個簡單例子來說明智能合約的本質。譬如一個售賣機,合約的條款 很簡單,當消費者投入若干貨幣,這個機器便會自動彈出一罐飲料。引 伸來看,把智能合約篏入一個公有區塊鏈(public blockchain)內,好 處是,合約條款可以自動執行,但弊處其實也有不少。 譬如,透過電腦編程式所預先編好的條件或條款,必須考慮到所有情 況,把一切可能的事件後果清楚說明與界定。不過,據經濟學合約理論, 由於人的理性有限,對於未來發生什麼事難以完全預期。因此,普通合 約的條文也無法涵蓋所有未來發生的事故,此為「不完全的合約」。 不完全合約弊端難克服 既然合約不完全,簽署後,往往因變故而需要重新進行談判,但智能合 約似乎難以妥善處置,因為智能合約是以電腦語言說明觸發 A 條件時, 自動執行 R 結果;觸發 B 條件時,自動執行 S 結果,觸發 C 條件時, 自動執行 Q 結果…,智能合約要涵蓋所有觸發條件和可能結果,編程 員或智能合約的發起人,能夠不受人類有限理性的制約嗎?恐怕不能 吧。 既然合約不完全,事發後,因變故而需採取有效處理的權力,該由誰來 掌控?在現實世界,答案很簡單,權力歸該項資產的所有者,這種「剩 餘的控制權」,即「剩餘權力」(residual powers) 的有效配置,於 2016年摘取諾貝爾經濟學獎桂冠的經濟學家哈特 (Oliver Hart)便強調, 在擬訂契約條文時舉足輕重。 據此來看,如果在智能合約簽署後,出現不可預見的變故,重新談判的 「剩餘權力」如何配置?又如何在區塊鏈平台上進行? 無法完全排除交易信任 另一方面,智能合約裡面,如果有一些結果判斷,需要從區塊鏈平台外 取得資料或信息才能完成,譬如,某家跨國保險公司目前透過智能合約 售賣航班延誤保險 (flight delay insurance),合約條款規定,如果航班 延誤了 2 小時,購買了該航班的乘客將獲得賠償,而賠償限制在從巴黎 到美國的航線上實行。過去,乘客購買了航班延誤保險,航班延誤了, 乘客需要提出賠償申請,可能還需要提供証明,如今賠償一定自動並且 即時作出,對乘客當然是一個好消息。 但再想深一層,提供賠償服務,這家保險公司其實可以透過一個企業內 部的中心系統來進行,毋預採用一個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平台來進行,為 什麼要多此一舉呢? 當中,起碼有兩項信息和操作,是在這個智能合約區塊鏈平台以外發生 的,即亦是需要從區塊鏈平台以外的資料庫攫取,第一,要取得該航班 的起飛時間,這項須從外部資料庫 (Oracle) 取得的信息,合約雙方必 須信任其為正確。第二,當這份智能合約在區塊鏈上,觸發了賠償條件 而執行賠償,但賠償本身,也不是在區塊鏈平台上直接進行,而是區塊 區塊鏈的技術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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